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对消防安全常识知道缺少,不注重火灾的防备。职工上岗前没有承受正规的消防安全教育训练,缺少根本的灭火器运用、逃生自救等技术,火灾产生时不可以进行有用的自救逃生。
不少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产规模较小,防火认识差,没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部分企业只管寻求经济赢利,忽视消防安全,存在修建耐火等级低、布局不合理、“三合一”等现象,火灾危险极大。
一些企业存在电气设备超负荷、电气线路接头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短路、灯具设置不正确运用等火灾危险。有的企业还将功率较大的灯泡安装在木板、纸等可燃物邻近,甚至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内运用非防爆型的电动机、灯具、开关等状况,极易产生火灾。
企业违规运用无上岗证的电工、焊工,违规在易燃可燃物周围进行电焊或气割作业,出产操作未严厉依照标准等状况,都极易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