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发现该企业职工颜某彬违反规定运用液化石油气进行气割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随后,案子移交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进一步审理。
据介绍,永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调取涉事公司钢制资料存储库房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现6月27日,颜某彬在未采纳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运用液化石油气火焰切开2条工字钢,现场火花四溅。查询人员还发现,颜某彬并未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未实行动火批阅手续,存在违反规定运用明火作业的消防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颜某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自动知道过错。鉴于事情未形成损害结果,为此,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颜某彬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分提示:近年来在出产作业和修理工程中,电焊作业因违规焊割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安全出产敲响了警钟。电焊作业归于特种作业,需获得相关作业资历一起还要严厉依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方能进行电焊气割作业。